蘇建價站[2020]1號文件江蘇省規(guī)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發(fā)布工作的 江蘇省規(guī)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發(fā)布工作的文件蘇建價站[2020]1號于2020年1月印發(fā),旨在明確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的作用,引導各方合理使用材料價格信息。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 蘇建價站[2020]1號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發(fā)布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處),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的作用,引導建設各方合理使用材料價格信息,我站現對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發(fā)布工作規(guī)范如下:一、自2020年3月1日起,全省各級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建材指導價”更名為“建材信息價”,原“建材信息價”更名為“建材廠商價”。二、“建材信息價”(原指導價)是經多點采集、調查、分析、整理后完成的,反映發(fā)布期內的材料市場綜合價格,一般由材料到工地價和采購保管費組成。有特殊費用組成的需注明,如預拌泵送混凝土,應注明是否包含泵送費。三、“建材廠商價”(原信息價)是由品牌建材廠商、供應商提供的市場銷售價格,不代表市場實際成交價格水平。四、全省各級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建材信息價”(原指導價)不屬于政府定價,僅作為編制建設工程概預算及結算的計價參考。建設工程計價時,應綜合考慮項目特點、檔次需求等因素,結合市場實際合理確定材料價格。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建材信息價”,由發(fā)承包雙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約定。因使用“建材信息價”不當造成的經濟糾紛,由使用方自行解決。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2020年1月6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江蘇省規(guī)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發(fā)布工作的,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蘇建價站[2020]1號文件信息請關注江蘇省定額站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