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發(fā)[2014]177號文件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成果文件數據標準發(fā)布 浙江住建廳2014年5月19日發(fā)文建設發(fā)[2014]177號"關于發(fā)布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成果文件數據標準》的通知",正式將數據文件標準化。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文件 建設發(fā)[2014]177號 關于發(fā)布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成果文件數據標準》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義烏市建設局,省標準設計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廳《關于印發(fā)2012年度省建筑節(jié)能及相關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訂計劃的通知》(建設發(fā)〔2012〕192號),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和杭州擎洲軟件有限公司主編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成果文件數據標準》已通過審查和公示,現(xiàn)批準為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為DB33/T1103-2014, 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本標準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管理,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和杭州擎洲軟件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2014年5月19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成果文件數據標準發(fā)布,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建設發(fā)[2014]177號文件信息請關注浙江造價站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