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關于發(fā)布2018版電力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2020年度價格水平調整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2018年版電力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價格水平調整辦法》(定額〔2020〕9號)的有關規(guī)定,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根據各地區(qū)收集并上報的電力建設工程各種要素價格變化情況,完成了2018版電力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2020年度人工費、材料和施工機械費價差調整測算工作,現予發(fā)布,請遵照執(zhí)行。
在編制建設預算時,根據本次調整系數計算的人工費、材料和施工機械費價差只計取稅金,匯總計入“編制基準期價差”。該價差應作為建筑、安裝工程費的組成部分。
附件: |
1.電力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人工調整系數表 2.發(fā)電安裝工程材機調整系數表 3.電網安裝工程材機調整系數表 4.電力建設建筑工程典型施工機械價差調整匯總表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