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提升揭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圍擋管理的意見
揭市建建〔2018〕138號
各縣(市、區(qū))建設局,市質監(jiān)站,各有關單位:
為配合我市目前正在推進“五城同創(chuàng)”的最新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達到改善人居生活環(huán)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加強建設工程精細化、標準化管理,積極推進我市建筑工地綠色施工工作目標。我局參考先進地區(qū)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提出全面提升建設工程施工圍擋管理的意見,請按要求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施工圍擋建設遵循“安全、綠色、美觀、實用”原則,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居民生活的負面影響,使建設工程施工圍蔽與周邊城市環(huán)境相融合。
二、施工圍擋制作要求采用裝配式、定型化、標準化的施工圍蔽,參照《揭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圍擋方案圖(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圖》,見附件)執(zhí)行。
三、建設工程施工圍擋提升及改造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所有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程必須按《方案圖》標準要求實施工地圍擋。圍擋的鋼板厚度不小于1.2㎜,烤漆面,圍擋高度2.5m,圍擋頂部須安裝噴淋抑塵裝置。
(二)已經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施工圍擋提升及改造要求如下:
1、預計施工工期時間1年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裝配式鋼結構圍擋進行改造升級,要求按《方案圖》進行更換。
2、預計施工工期1年以內的不強制要求按《方案圖》進行更換,但必須保證圍擋的使用安全及外觀平整、整潔、美觀。
(三)提升改造范圍:市區(qū)包括榕城區(qū)、揭東區(qū)、空港經濟區(qū)和產業(yè)園區(qū)的建設工程項目為全面實施范圍,其他縣(市、區(qū))參照執(zhí)行。
四、圍擋設置管理:
(一)圍擋改造提升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圍擋方案應參照《方案圖》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專項設計;施工過程按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進行管理,施工過程資料應歸檔保存。
(二)監(jiān)理單位應將施工圍擋是否符合要求納入開工條件審查內容,組織建設、施工單位對圍擋進行驗收,重點驗收砌體圍擋基礎及砌體的強度、穩(wěn)定性等。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簽發(fā)開工令。在建項目對圍擋進行提升改造的,改造完成后亦應按上述要求組織驗收。
(三)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圍擋的日常巡查和維護。重點巡查檢查施工圍擋安全狀態(tài),表面裝飾及廣告是否完好、整潔、美觀。發(fā)現(xiàn)表面裝飾及廣告出現(xiàn)破損、涂污情況的,應及時進行修補、保潔。
五、施工圍擋費用在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中列支。
附件:《揭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圍擋標準方案圖(試行)》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