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建價發(fā)[2015]10號文件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有關問題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以遼建價發(fā)[2015]10號文件下發(fā),這份遼建價發(fā)[2015]10號文件明確了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有關問題。 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 遼建價發(fā)[2015]10號 關于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造價管理站(處),綏中、昌圖縣建委: 根據(jù)《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60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職權項目的決定》(遼政發(fā)〔2014〕14號)的要求,現(xiàn)通知如下:一、“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 下放到各市造價管理站(處)備案。二、“省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在遼寧省跨行政區(qū)域承接業(yè)務備案”下放到各市造價管理站(處)備案。上述兩項備案各市造價管理站(處)需每半年將備案情況向省造價管理總站匯總上報。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2015年3月30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有關問題,其來源于網(wǎng)絡,了解更多遼建價發(fā)[2015]10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