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2015】24號 青島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
各區(q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客觀反映建設市場人工價格水平,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保障建設市場各方權益,貫徹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發(fā)布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魯建標字〔2015〕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調整我市建筑、裝飾、安裝、市政、軌道交通、園林綠化、房屋修繕、仿古建筑等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我市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指導價:建筑和安裝(含房屋修繕)、仿古建筑工程為80元/工日,裝飾工程(含房屋修繕)為92元/工日,市政、軌道交通工程為76元/工日,園林綠化工程為70元/工日。
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按調整后的《山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執(zhí)行。
三、青島市建設工程各專業(yè)定額價目表中的人工單價按調整后的單價執(zhí)行。
四、該指導價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依據(jù)。為保障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企業(yè)投標報價不應低于指導價的95%.
五、本通知自2015年5月16日起執(zhí)行。本通知執(zhí)行之日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調整。
青島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2015年5月12日